——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讲话
发布时间:2022-12-28 00:00:00
来源:环球网
根据12月28日消息,俄罗斯法律信息门户网站27日发布文件,俄方发布了一项特别措施法令,就某些国家对俄罗斯石油实施价格上限采取反制措施。
法令规定,若合同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采取了由其它国家制定的价格上限机制,则禁止按照该合同向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出口俄罗斯石油和石油产品。
法令将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7月1日。石油供应禁令将自2023年2月1日起直接生效,石油产品运输禁令的生效时间则由俄政府确定。
12月5日,欧盟成员国对俄罗斯海运石油出口实施的“限价令”措施正式生效,根据该措施,如果石油售价超过每桶60美元,欧盟国家将禁止相关实体为俄石油运输提供保险、金融等服务。七国集团与澳大利亚宣布将实施同样的限价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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