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讲话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〔2005〕6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92号)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工信部〔2011〕153号)、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北航校字〔2021〕4号)、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》(北航校字﹝2022﹞70号)等文件规定和精神,经学院申报、学校审定,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公布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
1.高层次人才专项
2.海外专项
3.骨干教师
招聘岗位详见招聘报名系统。
二、招聘范围
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、博士后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类型的优秀人才,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报名系统。
三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3.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、技能条件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岗位要求年龄详见招聘系统,需要协助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报名系统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请通过我校招聘系统进行报名:http://recruit.buaa.edu.cn,通过简历筛选后,须将申报表打印、签字后与其他书面材料一起提交用人单位,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。
2.申请人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申报,各岗位报名起止时间详见招聘报名系统。
3.相关政策或招聘网站的相关技术问题,可咨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力资源部。
联系人:冯老师,肖老师
联系电话:86-10-82316107,82317829
电子邮件:rscsz@buaa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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